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唤醒责任意识 激发担当精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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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匿名 发布于:2016-08-18 点击量:[9518]

       近日,中共中央印发了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问责条例》),这是继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之后,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,在全体党员中释放了有责必问、失责必究、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。它犹如一把“利剑”悬在党员和党组织心头,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“笼子”越扎越紧、越扎越牢。
      《问责条例》的制定,严格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,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坚持有权必有责、有责要担当、失责必追究,层层传导压力,释放从严管党治党强烈政治信号。《问责条例》注重简明实用,共13条,包括目的和依据、指导思想、问责原则、问责主体和对象、问责情形、问责方式、问责执行等。条例坚持依规治党,实现纪法分开,突出党规特色,概括提炼,明确责任;采用党言党语、纪言纪语,不套用法言法语;对行政问责事项不作规定,对引咎辞职、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已有明确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重复规定;不套用问责启动、问责调查等法律性流程,努力做到要义明确、便于执行。
      《问责条例》从三个方面解决了当下管党治党的迫切问题。一是强化和落实各级党委(党组)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,制定明细的责任清单和问责规定。坚持问题导向,把握有限目标,不贪大求全,突出重点,增强条例针对性和实效性。哪些可为、哪些不可为、哪些必须为都有了清晰的界线。一旦越界,责任谁来认领,性质如何界定,后果有多严重一目了然,改变了过去制度过于笼统、弹性空间大、责任找不到人的问题。二是健全了问责机制,坚持有责必问、问责必严,把监督检查、目标考核、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,形成法规制度执行的强大推动力。三是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下去,加大问责力度,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。
      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,迫切需要整合规范问责制度,形成一部基础性党内法规,对保障实现党的历史使命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促进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。新出台的《问责条例》是从“治腐治贪”向“治庸治懒”的升华,旨在唤醒党员的担当意识,不仅把问责的“板子”打向了当事人,还一责多问,向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“亮剑”。
      作为国有企业,要坚决贯彻执行《问责条例》,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,激发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,不断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,夯实全面从严治党,释放政治优势,从而更好的引领企业健康快速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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